不听话,这么早出院,不把伤养好。
香浓的鲜味飘散在空气中,乐薇神色陶醉,浅浅吸了两口,“你现在怀着孕,就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养胎,我都这么大的人了,会照顾好自己的。”
说这话的同时,她正翘着腿坐沙发上,嗑着瓜子看电视,那模样怎么看怎么懒散,一点也不像能好好照顾自己。
“这算什么,我当年怀你的时候,还每晚跳拉丁呢。”乐母端着炖好的猪蹄汤出来,一看她还在小幅度的抖着腿,立刻不赞同的抬手轻拍了她的腿一下,“女孩子要坐得端正点。”
乐薇撇撇嘴,也没反驳,乖乖坐好了,乐母面色稍霁,将手里的猪蹄汤递给她,“喏,以形补形,趁热喝。”
神特么以形补形。
乐薇不满地抬高了石膏手,强调道:“我伤的是手,不是脚。”
乐母一句话直接打发她,“我买的也是猪前蹄,不是后蹄。”
乐薇:……
不管前蹄后蹄,都统称为猪脚好吗!
她化郁闷为食量,低头喝汤。
乐母见状,露出点欣慰,“年轻的时候,你爸最爱猪蹄汤了,三不五时就要我炖给他喝。时间过得真快啊,一晃都三十多年了。”
乐薇唔了声,有些好奇,“你们当年是怎么在一起的?”
乐母不假思索:“当然是妈妈主动追的他啊!”
一说起当年的光辉事迹,乐母也有点小骄傲,“像你爸这么优秀的人,身边的女人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,其他方面妈妈是比不过,但妈妈做饭好吃呀,把你爸的胃养刁了,让他再吃不惯别人做的……哈,要不怎么有句话说,要让一个男人对你死心塌地,就要牢牢抓住他的胃呢?”
乐薇脑中灵光一闪,突然就有点佩服自家老母亲了。
果然是过来人的办法靠谱。
要是她依葫芦画瓢地做菜给时奕航吃,同样养刁他的胃,让他也习惯她……那想要追到他不就事半功倍了?
思及此,她一下来劲了,咕咚咕咚几大口的把汤喝光,乐母去厨房收拾,她则翻出手机给夏一荻发消息:你把做菠萝古老ròu的厨师推送给我,我要学这个菜!
夏一荻发了一排问号,实在不明白她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怎么突发奇想想做菜。
乐薇简略解释了下,未了,还要发句:我是为时奕航学的菜,所以这一道菜至关重要,极具纪念意义,就选我最爱吃的菠萝古老ròu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