吹过。用不着准备晚饭,也不必非要在几点前回去。就算我一直待在这里,也不会有人发火。一切寂寞又美好。
直到我觉得有人坐在自己身边,才将眼睁开一道缝。
瞥见那人是阿文,我的嘴张开便回不去了。
“嘴里会进虫子的。”
听他这样说,我慌忙把嘴闭上。
“你好……真巧啊。你到这儿来做什么呢?”
我强装镇定,实际却满身破绽。
“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呢。”
“嗯?”
“刚才我们在公寓里碰到了吧?”
刘海后面的那双眼睛斜斜地望着我。我意识到,自己露馅了。
“你是怎么认出来的?我戴了帽子、太阳镜,还涂了口红。”
“你手腕的痣告诉我的。”
糟糕,我只想着遮住脸了。不过,也亏他认得出来。擦肩而过的时候,我确实想过:就像我只看脚踝就能认出阿文一样,如果他也能一下子认出我就好了,即使有一天,我变得像小手指甲盖一样大。
“真没想到昨天搬过来的是你,太意外了。”
“抱歉,我尽快搬走。”
快乐的时光只持续了一天。我耷拉着脑袋。
“没必要搬走吧。喜欢这里的话,住着就好了。”
“不会打扰到你吗?”
“你是打算来打扰我的吗?”
我急忙摇头。
“那不就得了。”他淡淡道。
我紧绷的肩膀顿时放松下来。
“我无论如何都想住在你的隔壁。”
“为什么?”
在你身边我才能安心、平静、满足——这些全都不假,我却没法将它们凑成完整的语言。这种说不清楚的感受让我牙痒痒。
“因为,我觉得我应该在这里。”
阿文眯起眼睛。
“你不开心?”
“没。”